概览

发改价格[2015]299号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15年2月11日 发布,2015年3月1日 起执行。

这份文件是工程咨询行业收费制度的一个 分水岭——它废止了此前多项政府指导价标准,全面转向市场调节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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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开的5项专业服务价格

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项目价格的基础上,该通知全面放开了以下5项实行 政府指导价管理 的服务价格:

序号 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
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专题研究、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
2 工程勘察设计费 工程勘察收费、工程设计收费
3 招标代理费 编制招标文件、审查投标人资格、组织开标评标
4 工程监理费 施工阶段质量、进度、费用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
5 环境影响咨询费 编制环评报告书/报告表及技术评估

被废止/调整的相关文件

以下原有政府指导价标准 不再强制执行,仅作为市场参考:

被废止/调整的文件 对应服务
计价格[2002]10号 —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费
计价格[2002]1980号 —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代理费
发改价格[2007]670号 —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费
计价格[1999]1283号 —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前期咨询费
计价格[2002]125号 —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管理规定 环评咨询费

全文核心条款

一、实行市场调节价

上述专业服务价格实行 市场调节价,由经营者(服务提供方)根据服务成本、市场供求、服务质量等因素自主确定。

二、经营者义务

应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等法律法规,明码标价,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项目、内容、质量及价格。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、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 恶性竞争,扰乱正常市场秩序。

三、行业主管部门职责

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 服务标准规范,完善 行业准入退出机制,推进 信用体系建设,为价格放开后市场健康运行提供制度保障。

四、政府部门委托的评估评审

政府部门委托专业机构提供评估评审服务的,费用由 委托机关承担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

五、价格监管

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,依法查处 串通涨价、价格欺诈、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 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
对行业的影响

  1. 定价自由化 — 过去按政府指导价"一刀切"的模式结束,改为双方协商
  2. 市场化竞争 — 优质优价成为可能,低质低价竞争也同时出现
  3. 仍以旧标准为参考 — 实践中多数项目仍然以2002/2007年的费率表作为谈判基础,再结合市场行情上下浮动
  4. 各地协会指导价 — 部分省份(河南豫招协[2023]、湖北鄂建文[2023]等)由行业协会发布了参考性收费标准

相关计算器

本站已上线基于上述历史标准的工程费用计算器,供参考使用:

⚠️ 注意: 以上标准已被299号文废止,计算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。